时值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修订颁布之际,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于10月8日在世纪楼1816举办了《教育法》专题学习暨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培训会。校属各职能、教辅部门及二级学院主管制度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50人参加了培训。
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,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闫静怡做了详细的讲解。她着重介绍了《教育法》修订的第三条、第五条和第七十七条。
主要涉及新《教育法》对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政策、对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处罚规定、依法完善考试招生制度规范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、切实维护考试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正义等方面。之后,闫静怡还详细介绍了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体系。
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讲座,认为此次讲座使大家及时了解了《教育法》修订的精神和重点条款,并学习了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,对日后开展制度建设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。
本次培训会议是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工作内容之一。今后,学校将以加强各单位制度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抓手,进一步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。